《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》落实系列案例第2期: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区隔展示(正面案例和负面案例)
2026-08-275
编者按:为深入贯彻落实《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》,全面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行为,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坚持“正向引领与反向警示并重”原则,双管齐下推进行业合规整改,一方面总结提炼会员单位的优秀实践,形成正面案例;另一方面通报负面典型案例,划清监管红线,明确合规底线。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,现发布系列案例。《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》答记者问明确: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中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,不得误导用户混淆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。区隔展示的要点有:一是支付工具与贷款类金融产品不得在同一区域混合排列,可以通过物理分区方式实现明确区隔;二是清晰标明贷款类金融产品属性,用户可直观理解其属于贷款类金融产品;三是不得通过界面设计、排序优化、默认勾选等方式,诱导或误导用户在不知情情况下使用贷款类金融产品进行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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